李波波

李波波,党委委员、副院长,负责本科生教学、研究生培养与管理。负责学院教研室建设、博学计划、学生创新创业。协助做好研究生就业。

分管教学科研科、研究生科;联系安全工程教研室;

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领导、检查、督促全面从严治党、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及安全稳定等工作,对分管领域和联系科室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。

发布日期: 2024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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